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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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xiàn)金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0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各潛在投標人: 廣東惠州中韓(惠州)產(chǎn)業(yè)園新圩片區(qū)紅衛(wèi)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網(wǎng)改造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編號:惠公易建惠陽〔****〕**4號)于****年**月**日同時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fā)布了招標公告。現(xiàn)對該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文件進行以下更正: 一、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之“評分表”第2.2.4(1)資信業(yè)績評分標準(**分)“設計項目負責人資歷”的附注表述有誤,其作如下更正:
二、原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中“(一)投標函”注(1)表述有誤,其作如下更正:
三、相關事項 1、以上相關內(nèi)容與本工程招標文件不一致之處,以本更正公告內(nèi)容為準。 2、本招標工程的投標人提出問題截止時間、招標人網(wǎng)上更正截止時間、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投標(網(wǎng)上報價)截止時間、開標開始時間不變。 3、本更正公告通過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電子交易系統(tǒng)發(fā)布,默認投標人已確認收到,投標人無需另外回函確認。 特此公告。
招標人:惠州市惠陽區(qū)新圩鎮(zhèn)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惠州市榮創(chuàng)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7日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