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石柱縣西沱鎮(zhèn)、黎場鄉(xiāng)等城鎮(zhèn)移民安置區(qū)水旱防御管理配套設施工程 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石發(fā)改審 [****]**6號 批準建設 , 建設資金來自 申請三峽后續(xù)專項補助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0% , 項目法人 為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水利工程服務站 ,招標人為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水利工程服務站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本 項目 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 石柱縣西沱鎮(zhèn)、黎場鄉(xiāng)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guī)模: 建設約 **處水旱防御監(jiān)測設施;建設約**處防洪安全管理配套設施;建設水旱防御管理服務平臺1套。
2.3 R 本次招標項目工程總投資額: 約 ****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
2.4 招標范圍: 包含清單中所有軟件開發(fā)、軟件、設備(含設備、運行中的所有配件、附件)的供貨、運輸(含包裝)及運輸保險、施工安裝、調試、檢定校準、測試、驗收合格,技術資料、備品備件、現場技術服務,售后維保等全部內容,具體以招標人發(fā)布的設計方案、圖紙、工程量清單為準 。
2.5 工期要求:工期為 **0 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為 由項目承建單位提供5年質保和運維工作 。
□節(jié)點工期要求: /
2.6 標段劃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
R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yè)績條件: 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
3.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內容。
3.2 本次招標 □接受 R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招標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水利工程服務站 | 代理機構: | 重慶施墨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萬安街道南賓路**9號 | 地址: | 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萬安街道萬壽大道**9號 |
聯(lián)系人: | 秦老師 | 聯(lián)系人: | 王老師 |
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 | ||
郵編: | 郵編: | ||
聯(lián)系電話: | **3-******** | 聯(lián)系電話: | **3-******** |
傳真: | 傳真: |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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