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選聘****-****年度公開發(fā)行公司債主承銷商項目(招標編號:E******************1),項目業(yè)主為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招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選聘****-****年度公開發(fā)行公司債主承銷商項目。
2.2招標范圍:福州地鐵集團于****年開始在銀行間市場公開發(fā)行債務融資工具,現為拓展直接融資渠道,計劃注冊面向專業(yè)投資者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額度**億元,期限不超過**年,每期發(fā)行前按發(fā)行人需要確認。
2.3.招標內容:
為福州地鐵集團****-****年度公開發(fā)行公司債注冊及發(fā)行選聘主承銷商,為招標人成功注冊和發(fā)行公司債提供服務,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本次公司債發(fā)行的可行性論證報告、設計公司債發(fā)行和發(fā)售的交易架構、根據監(jiān)管及行業(yè)要求履行盡職調查責任、協助編制或修訂與公司債有關的發(fā)行文件,確保符合招標人及發(fā)行監(jiān)管機構要求、協助招標人確定交易的適當條款(如公司債條款、發(fā)售規(guī)模和到期時間等)并進行談判和討論、薄記建檔、配售、定價、結算交割,售后市場支持、過程協調;協助設計發(fā)行結構和發(fā)行方案;完成公司債的推介與分銷等。詳見用戶需求書。
2.4.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公司債注冊債項額度下所有發(fā)行的公司債全部兌付完成之日止,其中承接公司債發(fā)行任務時間為自債項注冊批復之日起2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在國內(港澳臺除外)注冊登記設立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持有合法有效的《經營證券期貨業(yè)務許可證》;
3.3.投標人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按照wind統計的****年全國公司債承銷金額(聯主實際比例,不包含自辦發(fā)行債券)不低于**0億元(提供wind資訊查詢結果截圖);
3.4.投標人需承諾余額包銷;
3.5.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時未被監(jiān)管部門暫?;蛑兄拱l(fā)行公司債券;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5.獲取招標文件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年6月** 日**時**分**秒至****年6月 ** 日**時**分**秒通過 福州市軌道交通工程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ztb.fzmtr.com/)采取無記名方式免費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本招標項目電子招標文件使用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電子標書生成器打開。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應檢查招標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標文件應具有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電子印章;招標人沒有電子印章的,須附招標人對招標代理機構的授權書。
6.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7.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7.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不適用。
7.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不適用。
7.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不適用。
8.投標文件的遞交
8.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年7 月5日9時**分**秒,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 福州市軌道交通工程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8.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9.服務費用
本項目公司債發(fā)行的總承銷費率不高于1‰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軌道交通工程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s://ztb.fzmtr.com/)、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官網(www.fzmtr.com)上發(fā)布。
**.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臺江區(qū)達道路**6號,郵編:******
電話:****-********,傳真:****- ********
聯系人:馮女士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招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洪山園路**號招標大廈C座6層,郵編:******
電話:****-******** 郵箱:FJTC********@**3.com
聯系人:蔣先生、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