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利自然資規(guī)告字〔****〕**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經(jīng)安徽省利辛縣人民政府批準,利辛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公開拍賣出讓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此次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如下表:
編號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積 (畝) | 土地 用途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起始價 增價幅度 (萬元)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化率 | 建筑 高度(米) | |||||||
LXGT[****]** | 闞疃鎮(zhèn)民主居委會、老利鳳路北側 | 0.** | 商業(yè)(加油站)用地 | ≤0.5 | ≤**% |
|
| ** | ** | **5 |
[特別提示]:
出讓地塊的實際使用面積以土地登記時的實際測量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活動。競買人只允許單獨申請,不允許聯(lián)合競買。
申請人可于****年8月**日至****年9月**日**時前到利辛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競買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年9月**日**時。
經(jīng)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我局將在****年9月**日**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此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地點在利辛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拍賣時間:****年9月**日**時。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發(fā)布后至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前,應對擬申請競買地塊現(xiàn)場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利辛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書面提出。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nèi)容清楚并自愿接受其約束,對宗地現(xiàn)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xiàn)狀有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二)競得人在競買LXGT[****]**號地塊時,須同時競買地上房屋及附著物,其評估價格為5.****萬元。土地成交后7日內(nèi)競得人須將認定價款5.****萬元直接繳至利辛縣非稅收入管理服務中心指定賬戶,否則取消其競買資格,沒收競買保證金。
(三)競得人在競買成交后須當場與出讓人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其中地塊成交總價款的**%自動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
(四)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的**個工作日內(nèi)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訂取消其競得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日內(nèi)付清全部土地價款的**%(含定金),土地交付后2個月內(nèi)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讓金。逾期付款,每延遲一日,按延遲支付款項的1‰收取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日,經(jīng)催繳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沒收定金。
聯(lián)系方式如下:
聯(lián)系電話:****―******2
戶名:利辛縣非稅收入管理服務中心
賬號:********************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行
戶名:利辛縣非稅收入管理服務中心
賬號:************
開戶行:中國銀行利辛支行
戶名:利辛縣非稅收入管理服務中心
賬號:****************0
開戶行:農(nóng)業(yè)銀行利辛縣支行
戶名:利辛縣非稅收入管理服務中心
賬號:******************3
開戶行:工商銀行利辛支行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