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潁泉區(qū)潁河綜合治理光華路等**條道路工程潁陽路(鵬程路)道路及附屬物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項目名稱: 潁泉區(qū)潁河綜合治理光華路等**條道路工程潁陽路(鵬程路)道路及附屬物工程
二、項目編號: FY****GC****
三、首次發(fā)布時間: ****年9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內容:
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中“①可調整價格的主要材料范圍的約定:混凝、瀝青;修改為:“①可調整價格的主要材料范圍的約定:材料價值占單位專業(yè)工程分部分項工程費 5%(含5%)以上且收錄在阜陽市工程建設信息價以內的以及材料價值占單位專業(yè)工程分部分項工程費5%(含5%)以上且未收錄在阜陽市工程建設信息價以內的以合肥市工程建設信息為準的,其余不予調整”
招標人(簽章)
日期: ****年**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