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LN****DF****** |
---|---|
項目名稱 | (****年第****號)中油寶世順(秦皇島)鋼管有限公司一批鋼管轉讓項目 標的3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中油寶世順(秦皇島)鋼管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0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拍賣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公告截止日**:**前,辦理完畢如下事項:(1)在大連產權交易所網站(www.daee.cn)進行注冊并在本項目轉讓標的中進行報名;(2)持有效證件到大連市甘井子區(qū)東北北路**1號大連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五樓大連產權交易所窗口辦理登記手續(xù);(簽署承諾書的會員可以在成交后辦理受讓登記手續(xù)。)(3)將交易保證金支付至大連產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交納方式為銀行轉賬,以銀行提供的到帳時間為準,交款人名稱須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一致,現(xiàn)金不予受理,未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大連產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是意向受讓方在大連產權交易所網站完成項目報名后,報名系統(tǒng)為意向受讓方自動生成的《保證金交款通知書》中注明的賬戶,該賬戶為該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唯一指定結算賬戶(包括交納交易保證金、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等相關款項),請意向受讓方務必牢記。對于遺失、泄漏、忘記該結算賬戶或因報名時錯誤報名、在交款時錯誤錄入結算賬戶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大連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交款賬戶中的括號為英文半角。2、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受讓申請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已經充分知曉、理解和接受本項目公告披露的資產評估報告等主要內容,已經了解轉讓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在遞交受讓申請后,不以不了解轉讓標的情況或轉讓標的有瑕疵為由撤銷受讓申請、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2)承諾所提交的受讓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3)若出現(xiàn)“交易保證金保證事項”中所述的任何一種情況時,同意轉讓方和大連產權交易所有權全額扣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4)同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購銷合同》(一式三份,交易雙方各1份,交至大連產權交易所留存?zhèn)浒?份),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5)同意被確定為受讓方并與轉讓方簽訂《購銷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進行轉讓標的的交接,具體交接要求按照《購銷合同》約定執(zhí)行。(6)知悉并同意交易雙方須在交接過程中簽訂《資產交接單》(一式三份,交易雙方各1份,交至大連產權交易所留存?zhèn)浒?份),載明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接標的、數(shù)量或重量、時間等內容,并最終由轉讓方蓋章確認交接完畢,以此作為交易、交接、結算等環(huán)節(jié)的依據(jù)。3、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標準和支付方式如下: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按照交易價款的2%標準執(zhí)行,全部由受讓方承擔。交易價款是指,各標的成交單價乘以其實際交接稱重噸數(shù)得出的總價之和。交易服務費在交接完畢后統(tǒng)一結算,從受讓方交至大連產權交易所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讓方在5個工作日內補交至大連產權交易所。4、本項目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稅賦,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5、受讓方向轉讓方交納的其他相關保證金按照《購銷合同》執(zhí)行,由受讓方按照轉讓方要求自行交至轉讓方指定賬戶。受讓方向轉讓方交納的交易價款根據(jù)《購銷合同》和每次簽訂的《資產交接單》進行計量和結算,由受讓方自行逐次實時向轉讓方支付。轉讓方賬戶信息如下:賬戶名稱:中油寶世順(秦皇島)鋼管有限公司;賬號:********************;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東區(qū)支行。6、交易條件中其他未盡事宜以《購銷合同(樣本)》為準,意向受讓方須仔細閱讀《購銷合同(樣本)》。7、受讓方持雙方簽訂的《資產交接單》辦理剩余部分履約保證金退還手續(xù)。8、本次轉讓標的以現(xiàn)狀進行轉讓,大連產權交易所對轉讓標的瑕疵等情況不承擔保證責任。為使意向受讓方充分了解轉讓標的情況,請意向受讓方在辦理受讓登記前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9、[履約保證金保證事項]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全額或部分扣除受讓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①受讓方未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資產交割清運的;②受讓方在資產交割清運過程中給轉讓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③辦理轉讓標的交接未依法滿足污染防治要求的;④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條件及交易規(guī)則等情形的。**、本項目信息公告期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此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一經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信息公告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信息公告之內容及轉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發(fā)生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訂《購銷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拒付交易服務費、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逾期遞交變更登記資料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轉讓方和大連產權交易所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