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SW****X******-2 |
---|---|
項目名稱 | 隆德縣城市公共服務中心一批報廢資產處置項目(二次掛牌)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隆德縣城市公共服務中心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5.**萬元 |
掛牌期間 | 5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將報名資料在掛牌截止日**:**前提交。 2、報名需交納****7元的交易保證金(掛牌期滿截止日**:**前,以到賬時間為準),確認為最終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交易合同,該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等額部分;若在5個工作日內不與轉讓方簽訂合同,視為違約。 3、最終受讓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到寧夏科技資源與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4、最終受讓方需在交完全部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后按照轉讓方要求辦理完畢移交手續(xù),手續(xù)辦理完畢,方可提取資產。 5、最終受讓方應按《資產交易合同》約定時間內完成資產的拆除、運輸工作,轉讓方給予必要配合。最終受讓方需自行提取標的物,標的物的裝卸、搬運等一切費用(包括拆除、運輸等費用)由最終受讓方承擔。前述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最終受讓方負責,發(fā)生損壞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轉讓方權益的情況,轉讓方有權要求最終受讓方承擔恢復原狀及賠償損失之責任。 6、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且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項目公告和相關文件資料所披露的內容及相關交易約定,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自愿承擔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風險;轉讓標的是以現狀交付給最終受讓方,最終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狀及資產質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為由反悔或向轉讓方提出質疑或要求補償。 7、在資產移交過程中如遇需拆解、切割等,須經轉讓方同意后開始施工,并承諾按相關施工的規(guī)范要求,盡到安全施工義務,確保資產存儲地點硬件設施不受損害。資產移交完成后最終受讓方須清理現場,清除垃圾。 8、該項目標的整體轉讓。 9、雜質處理,可現場清理,不進行折算。**、標的物中如含有殘留液體,最終受讓方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前述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最終受讓方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