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一、本次交易標的為宜賓三江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一批辦公類固定資產,具體詳見《資產處置明細表》。二、交易標的按現(xiàn)狀對外整體轉讓,轉讓方對標的所作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為參考性說明,不作為對標的品質、規(guī)格、數(shù)量和功能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xiàn)狀的法律依據(jù)和移交憑據(jù)。三、意向受讓方須自行或聘請專家對標的進行全面勘察(看樣聯(lián)系方式:鄧雪,聯(lián)系方式:**********4),確認標的現(xiàn)狀、數(shù)量、范圍等,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交易價款和進行資產交接。四、受讓方須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足額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受讓方付清全部款項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標的移交,自移交之日起,標的歸受讓方所有,由受讓方負責管理。移交后標的損毀、滅失及安全等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五、受讓方須自移交之日起**日內完成交易標的拆除、搬遷、清場等工作,標的拆除、裝卸、運輸?shù)蓉熑渭跋嚓P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運、倒場費用、環(huán)境保護費、清場費用、運輸費用等)均由受讓方全部承擔。六、標的部分可能存有相關危險化學品,拆除、清運及處理需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資質、資格或需政府相關行政部門審批的,受讓方須具備相應資質、資格或聘請具備相應資質、資格的公司依法拆除、清運及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否則由受讓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七、受讓方不得對設備及建筑物進行爆破拆除,應保證原有建、構筑物的主體完整。交易標的拆除、搬遷、清場等工作中,如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亦或擅自拆除《資產處置明細表》以外的設施、設備,所造成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受讓方全部承擔。八、本次標的產權交易中涉及的稅、費由轉、受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九、其他相關事項詳見簽約的《產權交易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