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海 寧 市 **** 年 供 水 設 施 改 造 工 程 已 經(jīng) 海 寧 市 發(fā)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 批 準 建 設 , 建 設 資 金 來 自 財 政 , 出 資 比 例 為 **0% , 項 目 業(yè) 主 為 海 寧 錢 塘 水 務 有 限 公 司 , 招 標 人 為 海 寧 錢 塘 水 務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機 構 為 嘉 興 市 建 新 工 程 造 價 咨 詢 事 務 所 有 限 公 司 。 項 目 已 具 備 招 標 條 件 , 現(xiàn) 對 該 項 目的 海寧市 **** 年供水設施改造工程Ⅱ標段 (標段名稱)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 目 概 況 : 本 項 目 投 資 估 算 ****.** 萬 元 , 工 程 概 算 ****.** 萬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價 約 **** ( 本 次 招 標 工 程 ) 萬 元 , 建 設 規(guī) 模 : 本 次 招 標 主 要 建 設 內 容 為 : 市 區(qū) 西 山 路 ( 海 昌 路 - 海 寧 一 中 北 ) 供 水 管 道 , 二 水 廠 出 廠 總 管 ( 二 水 廠 - 硤 許 公 路 ) 供 水 管 道 、 二 水 廠 出 廠 總 管 ( 崇 長 公 路 - 耀 家 橋 ) 供 水 管 道 , 許 村 北 線 供 水 總 管 ( 泰 山 橋 - 李 家 河 ) 供 水 管 道 , 袁 花 夾 山 沙 塘 橋 、 楓 涇 橋 、 前 木 橋 、 彭 墩 周 家 橋 、 鎮(zhèn) 東 大 培 橋 隨 橋 管 橋 , 袁 花 談 橋 金 家 - 老 營 里 供 水 管 道 , 市 區(qū) 錢 江 路 DN**0 供 水 管 道 碰 接工程,周王廟新建考核表組工程;管道最大管徑 DN**** ,建設地點: 海寧市 。 2.2 招 標 范 圍 : 海 寧 市 **** 年 供 水 設 施 改 造 工 程 Ⅱ 標 段 , 主 要 包 括 新 建 改 造 、 內 襯 修 復 供 水 管 道 全 長 約 ****7 米 ( 其 中 DN**0 及 以 上 管 道 ****5 米 ) 、 新 建 管 橋 、 新 建 考 核 表 組 工 程 等 , 具 體 詳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 ,招標標準預算價 ****.**** 萬元 。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的實施方式 □ 2.6.2 本 標 段 聯(lián) 合 體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業(yè) , 以 聯(lián) 合 體 形 式 參 加 本 次 投 標 的 , 聯(lián) 合 體 中 中 小 企 業(yè) 承 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 (不低于 **%) 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服務系統(tǒng)”上資質動態(tài)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tài)) ? 3.2 具 備 有 效 的 企 業(yè) 安 全 生 產(chǎn) 許 可 證 , 企 業(yè) 主 要 負 責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業(yè) 經(jīng) 理 、 企 業(yè) 分 管 安 全生產(chǎn)的副經(jīng)理、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 ? 3.3 自 以 來 □ 承 接 過 ? 完 成 過 單 個 合 同 長 度 不 小 于 4.5 公 里 管 徑 DN**0 及 以 上 的 供 水 壓 力 管 道 工 程 業(yè) 績 【 **** 年 ** 月 ** 日 指 的 項 目 實 際 開 工 時 間 , 如 證 明 的 業(yè) 績 資 料 里 不 能 反 應 的 , 由 對 應 業(yè) 績 項 目 建 設 單 位 針 對 項 目 開 工 時 間 進 行 證 明 ; 業(yè) 績 證 明 材 料 要 求 提 供 中 標 通 知 書 ( 經(jīng) 備 案 ) 和 施 工 合 同 和 竣 工 驗 收 相 關 資 料 ( 三 項 均 須 提 供 ) , 提 供 的 資 料 應 能 反 映 工 程 規(guī) 模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載 的 證 明 內 容 不 能 完 全 體 現(xiàn) 業(yè) 績 要 求 的 , 需 同 時 提 供 其 他 相 關 的 竣 工 驗 收 資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驗 收 階 段 及 之 后 簽 署 的 工 程 資 料 , 如 竣 工 圖 、 工 程 價 款 最 終 結 算 憑 證 等 ) 或 業(yè) 主 證 明 。 以 上 資 料 提 供 原 件 掃 描 件 ; 注 明 “ 經(jīng) 備 案 ” 的 證 明 材 料 必 須 經(jīng) 備 案 , 但 是 業(yè) 績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資 源 中 心 不 在 中 標 通 知 書 上 蓋 備 案 章 的 , 可 以 提 供 當 地 交 易 中 心 網(wǎng) 站 中 標 公 告 網(wǎng) 頁 截 圖 和 中 標 通 知 書 。 如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標 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標人的處理方法處理】 業(yè)績;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業(yè) 招 標 的 , 投 標 人 ( 或 聯(lián) 合 體 中 的 中 小 企 業(yè) ) 須 為 中 小 企 業(yè)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業(yè)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7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具 有 注 冊 在 投 標 人 單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專 業(yè) 一 級 建 造 師 執(zhí) 業(yè) 資 格 ( □ 職 稱 : / ) , ? 同 時 具 有 對 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產(chǎn) 考 核 合 格 證 書 。 如 在 投 標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開 始 時 間 為 合 同 工 程 中 標 通 知 書 發(fā)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過 招 標 方 式 的 則 以 合 同 簽 訂 日 期 為 開 始 時 間 , 結 束 時 間 為 該 合 同 工 程 驗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擔 任 項 目 負 責 人 ( 包 括 工 程 總 承 包 項 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 3.8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標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權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準 時 參 加 開 標 會 議,具體要求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 5.1 條規(guī)定。 。 (三)其他: ? 3.9 擬 派 施 工 現(xiàn) 場 專 職 安 全 生 產(chǎn) 管 理 人 員 , 具 有 對 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產(chǎn) 考 核 合 格 證 書 , 配 備 人 數(shù) 不 少于 1 個; 3.** 投 標 人 及 其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場 嚴 重 失 信 名 單 ( 以 全 國 建 筑 市 場 監(jiān) 管 公 共 服 務 平 臺 黑 名 單 記 錄 、 失 信 聯(lián) 合 懲 戒 記 錄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場 監(jiān) 管 公 共 服 務 系 統(tǒng) 嚴 重 失 信 名 單 的 信 息 為 準); 3.**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投標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 投 標 人 及 其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未 被 市 場 監(jiān) 督 管 理 機 關 在 全 國 企 業(yè)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統(tǒng) 中 列 入 嚴 重 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3.** 投 標 人 及 其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未 被 人 力 資 源 社 會 保 障 行 政 部 門 列 入 失 信 聯(lián) 合 懲 戒 名 單 ( 有 效 期 內)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3.**省外企業(yè)應按規(guī)定辦理“省外建設工程企業(yè)進浙備案”手續(xù); ? 3.** 上 述 3.**-3.** 條 內 容 無 需 提 供 網(wǎng) 頁 截 圖 或 證 明 , 只 需 在 “ 投 標 承 諾 書 ” 中 進 行 承 諾 即 可 。 該 “ 投 標 承 諾 書 ” 如 與 上 述 3.**-3.** 條 要 求 不 一 致 的 , 請 按 上 述 3.**-3.** 要 求 自 行 在 該 “ 投 標 承 諾 書 ” 的第**條中進行補充承諾。 與 招 標 人 存 在 利 害 關 系 可 能 影 響 招 標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組 織 或 者 個 人 , 不 得 參 加 投 標 。 單 位 負 責 人 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關 系 的 不 同 單 位 , 不 得 參 加 同 一 標 段 投 標 或 者 未 劃 分 標 段 的 同 一 招 標項目投標。 。 4.招投標方式 4.1 公開招標。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本項目招標文件(含圖紙)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wǎng)上下載方式發(fā)放 5.2 招 標 文 件 下 載 網(wǎng) 址 : 潛 在 投 標 人 登 錄 http://**7.**9.**7.**3:****/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載招標文件。 5.3 招 標 文 件 網(wǎng) 上 下 載 時 間 : **** 年 ** 月 ** 日 至 **** 年 1 月 ** 日 ** 時 ** 分 ( 公 告 發(fā) 布之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6.投標文件的遞交 7.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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