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
本詢比項目為 ****年中國電信三明分公司某縣公路交通基礎設施數(shù)字化轉型項目 (項目編號: FJBBFA************ ),采購人為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為 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2 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2.1 本次詢比的規(guī)模、貨物名稱、數(shù)量及主要技術參數(shù)、交貨期及交貨地點具體如下:
(1)預估金額:【**.**】萬元(不含稅);
(2)技術要求:以詢比文件第五章技術規(guī)范書要求為準;
(3)保修期:簽署終驗證書之日起,提供為期**個月的免費技術支持和服務。
序號 | 標包名稱 | 產品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數(shù)量 | 交貨地點 | 交貨期 |
1 | ****年中國電信三明分公司某縣公路交通基礎設施數(shù)字化轉型項目 | ****年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某縣公路交通基礎設施數(shù)字化轉型項目 | - | 1 | 三明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 安裝完成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安裝調試完成并驗收合格 |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本項目根據《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選擇適用備選處理措施(因施工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被禁止采購的,不適用備選措施)。
1.2.2 本項目 不劃分標包 。 具體標包劃分情況為:本項目共劃分為XX標包,本文件為標包XX內容。
本項目允許供應商同時成交的最多標包數(shù)為 個。
1.3 本項目 設置最高響應限價 。 最高響應限價為【**.**】萬元(不含稅) 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 供應商應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3 2.1.4 2.1.5 本次詢比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響應。 如供應商為聯(lián)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lián)合體各方必須按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lián)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包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中響應。 (4) 。
(2.1.6不適用)2.1.6 本次詢比 不接受代理商響應。
(1)產品制造商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且必須使用代理商響應和簽訂銷售合同的;(2)產品制造商為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資企業(yè)(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資本)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享有絕對控制權(最大或最多表決權)的企業(yè)且必須使用代理商響應和簽訂銷售合同的。代理商響應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響應,且該制造商不得再自行響應或再委托其它供應商響應; (2) 供應商與產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關系迄今為止應已持續(xù) 年(含)以上。 (3) 2.1.7 2.1.8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 ****年**月**日 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 ****年**月**日 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 ****年**月**日 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 ,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產品資格要求:
2.3.1 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 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 的成熟穩(wěn)定的產品。
2.3.2 產品 。 2.3.3 產品應具備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 2.3.4 2.3.5 2.3.6 產品應符合中國電信相關技術要求,并滿足以下關鍵技術指標:
2.3.7 產品業(yè)績要求: 2.3.8 2.4 產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2.4.1 制造商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記(或注冊)證明文件,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2.4.2 2.4.3 2.4.4 2.4.5 2.4.6 2.4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 詢比文件獲取時間: ****年**月**日**時**分**秒 至 ****年**月**日**時**分**秒 (北京時間,下同)。
4.2 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供應商注冊”。
4.3 詢比文件費用: 本項目不收取文件費用。 每套售價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響應文件的提交
5.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為: ****年**月**日**時**分**秒
5.2 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樣品的遞交 6.1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于 遞交至 。 6. 供應商注冊
6.1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6.3 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0-********
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
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8.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8.1 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 | 采購代理機構: | ||
地 址: | 地 址: | ||
郵 編: | 郵 編: | ||
聯(lián) 系 人: | 聯(lián) 系 人: | ||
電 話: | 電 話: |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 | ||
網 址: | 網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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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戶銀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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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賬 號: |
9.2 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 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