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長泰區(qū)湖珠水庫工程施工項目
補充通知(二)
各投標人:
現(xiàn)就“漳州市長泰區(qū)湖珠水庫工程施工項目”招標文件內容補充通知如下:
一、補充通知
(1)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的時間要求”修改為:****年1月1日至****年**月**日;
(2)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8“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本項目投標人業(yè)績說明如下”,修改為:①時間要求: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3要求修改為****年1月1日至****年**月**日。若只有竣工驗收的,應提供竣工驗收鑒定書,且竣工驗收鑒定書中必須體現(xiàn)該項目完工時間,完工時間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二、根據(jù)電子平臺要求,投標人應按補充通知生成的最新招標文件來制作電子投標文件,并上傳電子平臺。有關電子投標文件編制等軟件的使用問題,可電話咨詢:****-******7。
三、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之處,以本通知為準,其它內容不變。
福建長泰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福建省閩水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