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寧縣5A級風景名勝區(qū)旅游基礎設施提升項目(泰寧風景旅游區(qū)旅游基礎設施工程、中國丹霞世界自然遺產保護提升展示中心)(施工)(重新招標)補充通知(一)
各投標人:
我司組織的泰寧縣5A級風景名勝區(qū)旅游基礎設施提升項目(泰寧風景旅游區(qū)旅游基礎設施工程、中國丹霞世界自然遺產保護提升展示中心)(施工)(重新招標)(招標項目編號:E******************2),現就有關事宜發(fā)布修正如下:
1、 本項目原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第2、回復內容為古建筑臨時資質不符合本項目要求,現修正為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古建筑臨時資質且在有效期內的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2、 原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年1月**日**:**?,F修改為: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年**月**日**:**。
3、 原定標時間為:****年1月**日**時**分?,F修改為****年**月**日**時**分。
本補充通知(一)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本項目招標文件和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有不同之處的以本補充通知(一)為準。
招標人:福建省泰寧金湖旅游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龍犇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