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中標結果公示表
(公示期:****年 ** 月 ** 日—— ****年 ** 月 ** 日)
項目名稱 | 重慶第十八中學食堂食材采購及配送項目(二標段:肉禽蛋類供應項目) | |||||||
采購人 | 重慶市第十八中學 | 聯(lián)系電話 | **3-******** | |||||
采購代理機構 | 重慶鑫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
重慶第十八中學食堂食材采購及配送項目(二標段:肉禽蛋類供應項目)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重慶鵬冠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重慶白市驛板鴨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 |||||||
第三中標候選人 | 重慶民浩穗穎商貿有限公司 | |||||||
擬入圍中標人及擬中標費率 | 重慶鵬冠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重慶白市驛板鴨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重慶民浩穗穎商貿有限公司**% | |||||||
投訴受理部門 | 重慶市第十八中學 | 聯(lián)系電話 | **3-******** | |||||
采購人: ****年**月**日(單位公章) | 采購代理機構: ****年** 月**日(單位公章) |
注:1.采購人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對填寫的中標候選人公示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一致性負責。
2.發(fā)布媒介和電子招標交易平臺應當對所發(fā)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負責。
3.中標候選人公示紙質文本須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還應加蓋騎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