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城東街道解放路**號門面及解放路**6號2、3、4層、8層部分房屋整體招租 | ||
項目編號 | ************ | 租賃底價 | **.****萬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重慶市>市轄區(qū)>黔江區(qū) | 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xiàn)提出申請,將本項目通過貴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fā)布資產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和貴所交易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租賃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資產租賃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租賃,符合我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3、我方租賃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涉及標的承租人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我方將在資產租賃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五日內,就資產租賃公告內容、優(yōu)先權行權期限、行權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關權利人;
7、我方對填寫的電話、郵寄地址、電子郵箱等聯(lián)系方式予以確認,請按此送達交易相關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認可貴所的收費項目及標準 (https://www.cquae.com/News****?id=**4) ,同意按規(guī)定交納相關費用。
我方若發(fā)生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意向承租方和貴所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資產租賃公告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標的名稱 | 城東街道解放路**號門面及解放路**6號2、3、4層、8層部分房屋整體招租 | ||||
坐落 | 黔江區(qū)城東街道解放路 | 樓盤名稱 | |||
租賃底價 | **.****萬元/年 | 租賃期限(年) | 三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無 | ||
租金遞增方式 | 不遞增 | 招租用途 | 禁止經營餐飲 | ||
產權證號 | |||||
樓層 | 1、2、3、4、8樓 | 結構 | |||
房屋證載用途 | 招租面積(㎡) | ****.** | |||
優(yōu)先權人是否行權 | 否 | 移交時限 | 招租方在租賃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標的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后**日內負責移交標的給承租方。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評估/咨詢/估價報告文號 | |||||
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 - | ||||
標的踏勘聯(lián)系人 | 胡老師 | 聯(lián)系電話 | **********3 |
招租方名稱 | 重慶新博通生態(tài)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 | |||
行為批準機構 | 重慶新博通生態(tài)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 | ||||||
與租賃相關其他條件 | 一、標的系城東街道解放路**號門面及解放路**6號2、3、4層、8層部分房屋整體招租,本次標的租賃范圍不包含電梯、變壓器、室內中央空調等設施設備以及可移動物品。 二 、意向承租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xiàn)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 https://www.cquae.com/help /)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xù),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 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三 、若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以不低于租賃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有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四 、為保護 招租方 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 招租方 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 招租方 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務費后, 招租方 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 招租方 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租賃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五、 意向承租方須自行通過相關資料、實物查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現(xiàn)狀、瑕疵 ( 包括但不限于標的 無產權證 、 招 租面積系 招租方 實際測量所得等 ) 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并書面承諾自行承擔標的瑕疵的一切風險后決定是否承租。租賃后相關手續(xù)由承租方負責辦理, 招租方 協(xié)助。標的按現(xiàn)狀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出租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六 、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與 招租方 簽訂租賃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第一年剩余租金一次性支付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以后每年租金按租賃合同約定交納。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租賃合同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 招租方 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 七 、 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按國有資產出租項目收費標準收取,收費標準詳見 https://www.cquae.com/News****/Content?id=****3 。承租方需在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 八 、承租方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須另行向 招租方 交納履約保證金 **.2萬元, 租賃期滿, 招租方 按租賃合同約定退還履約保證金。 九 、標的移交前產生的相關費用由 招租方 負責,標的移交后所發(fā)生的一切稅、費(含裝修、水、電、氣、物業(yè)服務費、清潔衛(wèi)生費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 招租方 名義繳納的以 招租方 名義繳納)。 十 、承租方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若需對房屋裝飾或添置設施,須事先征得 招租方 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對裝飾工藝、新增隔層、隔斷等結構層及裝修用材、用料、內部設備的穩(wěn)定性、安全性負責。承租方對房屋裝修、裝潢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承租方須在接到 招租方 通知之日起 3 日內無條件退還房屋,承租方不得要求 招租方 補償其裝修、裝潢費用,并不得以此為借口對標的結構和裝修進行損毀。 十 一 、標的 無 產權證,承租方在房屋租賃后不得以該事項為由向 招租方 提出任何要求。 十二、 標的禁止經營餐飲,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按招租用途使用,經營范圍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及政府規(guī)劃,不得破壞標的周邊環(huán)境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結構。經營者因自身原因違法造成處罰由經營者自行承擔。 十三 、本次租賃標的中,其中城東街道解放路**號門面內裝有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中含有消防控制設備及整棟樓用水主水管,消防控制室占用面積未計入本次招租面積),承租方租賃后,不得占用該控制室,同時,若消防控制室有維修情況,承租方需無條件配合開門維修。 十 四 、 本次標的租賃范圍不包含電梯、變壓器、室內中央空調等設施設備以及可移動物品。電梯、變壓器、室內中央空調等設施設備以及可移動物品系原租賃戶添置,電梯、變壓器5至7樓在使用中無法拆除,承租方若需使用電梯、變壓器,由承租方自行與原租賃戶協(xié)商使用相關事宜并承擔相應費用;承租方若需使用室內中央空調等設施設備以及可移動物品,由承租方自行與原租賃戶協(xié)商使用相關事宜并承擔相應費用;承租方若需原租賃戶撤除室內中央空調等設施設備和搬離可移動物品,則由出租方負責協(xié)調原租賃戶在租賃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標的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后**個工作日內撤除搬離。 十五 、 招租方在租賃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標的首期租金 、履約保證金 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后**日內負責移交標的給承租方。租期和租金自標的移交之日起開始計算 。 標的其他未盡事項由租賃雙方自行約定。 十六 、標的按現(xiàn)狀 出租和 移交,若與本公告披露的面積有出入,成交價及交易服務費不做調整。重慶聯(lián)交所不負責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及其它連帶責任。 十七 、租賃期間,未經 招租方 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轉讓或轉借給他人。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lián)交所集團渝東南分所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何海霞 | 聯(lián)系電話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