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人 | 名稱:旌德縣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縣旌陽鎮(zhèn)西門中路5號 | |
代理機構 | 名稱:安徽旭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縣旌陽鎮(zhèn)旌陽橋東邊 | |
項目名稱 | S**2版仙路K**+**1-K**+**5段災害防治工程(邊坡治理等防護工程) |
項目編號 | JDX-GC-GK-******5 |
開標時間 | ****年**月**日9時**分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名稱:安徽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包河區(qū)宿松路****號國貿天悅花園C1幢辦公樓**** | |
投標報價: ******9.**元 | |
工期:**日歷天 | |
質量標準:合格 | |
綜合得分:**.** | |
項目負責人:孫冰香、項目總工:王娟 | |
相關證書名稱:公路工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公路工程工程師職稱證書 | |
證書編號:皖************、********0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企業(yè)資質: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投標資格業(yè)績:/ | |
企業(yè)業(yè)績:/ | |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
其他:/ |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名稱:安徽聯(lián)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壽縣張李鄉(xiāng)張李村衛(wèi)生室對面1號商鋪 | |
投標報價: ******7.**元 | |
工期:**日歷天 | |
質量標準:合格 | |
綜合得分:**.** | |
項目負責人:葉勝、項目總工:葉俊青 | |
相關證書名稱:公路工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公路工程工程師職稱證書 | |
證書編號:皖************、********SRY**********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企業(yè)資質: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投標資格業(yè)績:/ | |
企業(yè)業(yè)績:/ | |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
其他:/ | |
第三中標候選人 | 名稱:安徽展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qū)祁門路與機場路吉瑞泰盛國際生活廣場C區(qū)**層3-**** | |
投標報價: ******0.**元 | |
工期:**日歷天 | |
質量標準:合格 | |
綜合得分:**.** | |
項目負責人:李露仔、項目總工:趙燕 | |
相關證書名稱:公路工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公路工程工程師職稱證書 | |
證書編號:皖************、BFZ**(**)****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企業(yè)資質: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投標資格業(yè)績:/ | |
企業(yè)業(yè)績:/ | |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
其他:/ | |
招標文件規(guī)定公示的其他內容 | 安徽聯(lián)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兩家得分均為**.**,根據(jù)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前附表中標候選人排序方法出現(xiàn)得分相同時,在評標室由評標委員會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人員監(jiān)督下,通過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安徽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安徽聯(lián)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為第二中標候選人。 |
被否決投標情況說明(單位、否決依據(jù)和原因) | 1.安徽捷越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項目負責人的相關證書,否決其投標;2.安徽聚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技術負責人社保證明材料,否決其投標;3.風后建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的社保證明材料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否決其投標;4.安徽冠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遞交投標保證金,否決其投標。 |
公示時間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投標人應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書面提交異議。招標人聯(lián)系人:吳先生,聯(lián)系電話****-******2,招標代理聯(lián)系人:董先生,聯(lián)系電話**********1。 二、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工作時間向旌德縣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投標人可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書面提交,聯(lián)系電話:****-******7。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有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公章),提交書面異議。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對弄虛作假進行異議、惡意異議、一年內三次及以上異議均查無實據(jù)的投標人,將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人不良行為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評標情況一覽表: 評審情況一覽表.pdf |